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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北方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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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16:3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方民族大学
关于2007-2008年引进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
招聘职位详见: http://www.91yjs.com/ViewCP.do?companyOid=993
一、优秀学科带头人,享受如下待遇:
1、提供租住170m2左右连体别墅一套。
2、协议给予安家费;
3、协议提供科研启动费或科研设备购置费。
4、银川市外配偶随调,按学校人事政策在校内安排适宜工作;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学校聘任条件的可直接聘为2级教授。
二、学校年度进人计划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学、科研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1、学校给予安家费2万元、购房补贴8万元,在购房前,学校可提供一定面积、限期使用的周转房或给予每月400元的校外租房补贴(最多发12个月);引进人员中的无房人员在签订购房协议后上述购房补贴一次性发给个人,同时停发校外租房补贴。
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含工作设备购置)2万元,该项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定向定额使用;
3、无试用期人员或试用期满后无副高级职称者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计发校内岗位津贴;
4、银川市外配偶且具有统招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随调,按学校人事政策和学校空缺岗位的可能,在校内安排适宜工作。
5、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学校聘任条件者可直接聘为3级教授。
三、上述一、二两类之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调入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银川市外调入人员,学校可提供一定面积、限期使用的周转房或给予每月300元的校外租房补贴(最多发12个月)。符合学校聘任条件的优秀教学、科研骨干可聘为校内教授,享受校内相关津贴待遇。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校根据人员到校时房源情况提供单身教工集体宿舍(限期2年内使用)。
四、由人事处邀请来校面试考核人员,学校一律报销单程交通费用,优秀学科带头人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报销火车硬卧。录用人员在报到时另按上述标准报销单程一次交通费。应邀来校面试考核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安排在学校接待中心住宿。
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将自己的应聘简历通过电子信箱或邮寄的形式寄至学校人事处,人事处统一进行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者必须提供反映自己真实情况的应聘材料,在应聘期间可提供各种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应邀来校进行面试考核时,必须提交各类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原件。
3、学校通知面试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携带自己的就业协议书。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剑  咨询电话:0951-2068601  2066814
E-mailbfmdrsc@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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